一、起草背景
為保證涇縣科技計劃的順利實施,加快建設符合科技創(chuàng)新規(guī)律的科技計劃管理制度,形成職責規(guī)范、科學高效、公開透明的組織管理制度,規(guī)范科技計劃管理,充分發(fā)揮科技計劃在提升我縣綜合競爭力的支持作用,按照省、市關于科技計劃、項目和資金管理改革政策文件要求,結合涇縣實際,縣科技商務經濟信息化局牽頭起草了《涇縣科技計劃項目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2023年,經縣政府第34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于2024年1月23日以縣政府名義(涇政〔2024〕1號)印發(fā)實施,有效規(guī)范了科技計劃管理。
二、制定總體考慮和意義
修訂的主要依據為《宣城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暫行)》。制定《涇縣科技計劃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對嚴格管理科技項目,確??萍柬椖可陥笕^程合理、合法,規(guī)范我縣科技計劃管理,起到了保障作用。
三、起草的過程
根據國務院《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重大決策一般需經過決策啟動——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研究等程序。
(一)決策啟動方面,2022年10月,縣科商經信局初擬草案,經多番討論、修改于11月暫定下了方案內容。
(二)公眾參與方面,縣科商經信局于2023年1月18日將《辦法》刊登于涇縣科商經信局政府信息公開網站向公眾征求意見,截止公示結束,未收到公眾意見。會前工作實施情況分別向各相關單位進行了征求意見,財政局2023年1月31日反饋意見4條,采納2條(采納財政局第一、第三條)。
(三)專家論證方面,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對專業(yè)性、技術性較強的決策事項,決策承辦單位應當組織專家、專業(yè)機構論證其必要性、可行性、科學性等,并提供必要保障。本次研究事項,目的是形成職責規(guī)范、科學高效、公開透明的組織管理制度,規(guī)范科技計劃管理,且已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并得到配合與支持。因此專家論證必要性不大。
(四)風險評估方面,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重大行政決策的實施可能對社會穩(wěn)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響的,決策承辦單位或者負責風險評估工作的其他單位應當組織評估決策草案的風險可控性。制定《涇縣科技計劃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目的是規(guī)范我縣科技計劃管理工作,惠及科技企業(yè),沒有社會穩(wěn)定風險,不需要專項風險評估。
(五)合法性審查方面,草案報到縣司法局進行合法性審查,2023年9月20日審閱通過。
(六)部門集體研究情況,經過深入調查研究和必要的評估論證,2022年11月7日已由縣科商經信局黨組會議審議通過。
(七)印發(fā)時間,經縣政府第34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于2024年1月23日以縣政府辦公室名義正式印發(fā)實施。
四、工作目標
保證涇縣科技計劃的順利實施,加快建設符合科技創(chuàng)新規(guī)律的科技計劃管理制度,形成職責規(guī)范、科學高效、公開透明的組織管理制度,規(guī)范科技計劃管理,充分發(fā)揮科技計劃在提升我縣綜合競爭力的支持作用,
五、主要內容
《涇縣科技計劃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共6章23條。除第一章“總則”和第六章“附則”是原則性說明外,其他四章都是科技項目項目程序和各環(huán)節(jié)的規(guī)定,包括項目立項、項目實施管理、項目驗收、信用管理與違規(guī)責任等。
明確《涇縣科技計劃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的約束范圍、概念、項目類型等內容。項目分為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兩類。重點項目在10萬元以上,一般項目在10萬元以下,按照實際項目發(fā)布文件區(qū)分,旨在規(guī)范我縣科技項目實施。
項目立項,明確了申報所需材料、項目申請者應具備基本條件、不予立項的情形等。項目申報企業(yè)需具備科研能力、生產經營情況正常。
項目實施管理,明確項目實施主體、監(jiān)督主體;項目實施過程中的調整、終止程序和規(guī)定等相關規(guī)定。明確項目管理方、承擔方各自的職責、項目實施時限,確保項目實施過程合理、合法,項目實施全程可控。
項目驗收,明確組織驗收原則、驗收程序等內容。項目目標和任務已按合同規(guī)定完成或超額完成,經費使用合理,為“通過驗收”。項目目標和任務完成不足合同規(guī)定的90%;由于提供的驗收資料不詳難以判斷等導致驗收意見爭議較大的;經費使用不符合有關規(guī)定等,為“延期驗收”。延期驗收的項目應進行整改,整改期3個月內可申請再次驗收。項目經過再次驗收仍未通過的,項目以總結形式結題,由縣科商經信局委托第三方機構對項目執(zhí)行情況進行審計,其項目實施單位三年內不得再申報科技計劃項目。
信用管理與違規(guī)責任,明確社會監(jiān)督、監(jiān)督評價、嚴重違法違規(guī)情況處理等內容。
“附則”,明確辦法施行時間等內容。
六、創(chuàng)新舉措
進一步明確了涇縣科技計劃項目立項、審批流程,有效規(guī)范了流程,確保涇縣科技計劃項目順利實施。
七、保障措施
做好本制度的全縣范圍宣傳和指導,相關部門要結合自身職責,認真做好審核把關,確??萍加媱濏椖宽樌麑嵤?。
八、解讀機關和解讀人
解讀機關:涇縣科技商務經濟信息化局
解讀人:湯習潮(涇縣科技商務經濟信息化領域專家)
政策咨詢服務電話:0563-5022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