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規(guī)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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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市政府《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意見》(宣政〔2008〕73號)、《關于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有關工作的通知》(宣政辦〔2009〕65號)和涇縣人民政府《關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涇政辦秘〔2014〕13號)文件要求,特向社會公布2013年度涇縣發(fā)改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 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在“數字涇縣”門戶網站(www.ynantongss.com)上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縣發(fā)改委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地址:縣行政中心二樓206室;電話:5102761;傳真:5102763)。
一、2013年發(fā)改信息公開工作開展情況
我委以貫徹落實《條例》為契機,著力規(guī)范公開行為,不斷深化公開內容,根據要求我們認真抓好信息公開工作,在縣政府信息公開網站發(fā)布主動公開信息26條。同時建立和完善了相關制度,加強基礎性建設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進展,公開的內容詳實、準確。
(一)健全組織加強領導。為進一步健全發(fā)改信息公開工作機制,我委成立了發(fā)改信息公開領導小組,由委主任任組長,各股室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確立專門工作人員操作的發(fā)改信息公開工作機制。
(二)進一步推進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按照縣政府關于政府信息發(fā)布的要求,我委把政府信息公開涉及內容一一作了檢查、審核。及時更新和完善相關內容,很好地達到了信息公開的目的。
(三)建立長效工作機制。根據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要求,一是專人負責信息發(fā)布。相關規(guī)劃編制、工作動態(tài)等及時進行公布,并對涉及內容真實性、有效性進行審核。二是對本委各股室信息采用情況進行考核。我委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目前已將該項工作納入對各股室考核。
(四)加強理論及業(yè)務學習。要求我委相關人員及時參加市縣理論培訓,在實踐過程中不斷提高自身業(yè)務水平。
(五)積極開展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為搞好行政審批服務工作,我委信息公開工作做到了工作上有舉措,管理上有方法,方法中有創(chuàng)新,根據制定的考評及核審制度,對公開內容進行審核簽發(fā),確保信息公開內容真實準確。
二、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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